2011年8月23日,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在河南福寿园召开公墓服务标准起草工作交流会。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。河南省民政厅常东河副厅长、中国殡葬协会朱金龙副会长和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河南等地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标准起草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各起草小组交流了《公墓接待服务》等5个标准编写情况及工作进展,并就标准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。各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会议整体讨论的结论,重点从体例、结构和各标准协调性等几个方面对相关标准进行了修改整理。与会人员在对《墓志制作服务》进行讨论时,南京编写小组成员提出更名的建议。更名原因是“墓志”和“墓志铭”应为两个概念,即“墓志是坟墓的地上构筑物”,“墓志铭是墓志上的文字”。但2009年已发布的国标GB/T 23287-2009 《殡葬术语》中,对“墓志”与“墓志铭”采用同一解释。根据行业标准服从国家标准的原则,为保证标准名称的一致性,经与会人员共同研究,同意将《墓志制作服务》更名为《墓体制作服务》。
张明亮司长在总结讲话中再次强调了标准制定的重要性,并要求在今年标准制定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点原则:一是规范性原则,要严格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和格式要求编写;二是政策性原则,标准的编写要与现行政策相衔接;三是公平性原则,标准要做到信息对等,体现对施受双方的公平性;四是前瞻性原则,标准的制定要符合殡葬改革的方向,起到对行业发展的引导性作用。